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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系專業教室以本系師生教學及公務使用為優先,採申請制,不開放校外人士借用。

2.申請借用前請先確認教室借用狀況,經系辦審核確認後,公告於系網日曆。

3.借用人於借用當日至系辦填寫「專業教室鑰匙借用登記表」,並抵押本人學生證或其他身分證件,使得借用鑰匙。

4.借用人使用完畢後需清理復原教室與器材設備,確認關閉電燈、冷氣、門窗、電腦單槍等,於當天16:30前歸還借用之鑰匙,並填寫歸還教室自我檢核表後,使得取回抵押證件。

5.專業教室借用及使用時間以上班日之9:00-16:30為原則,如因教學上課需求,未及於借用日16:30前歸還鑰匙,請投遞至系辦信箱歸還,並於次日上班日取回抵押證件。

6.若因課程之特殊需求,需於夜間或周末(含國定假日)借用教室,必須在使用日前,填寫「專業教室晚間及例假日借用登記表」經該授課老師或活動主辦老師簽名同意後,依規定辦理借用。為顧及使用者人身安全,晚間最晚使用至21:00。

7.保母練習之工作檯借用為每月最後一週第一個工作日,可預借次月,提前借用者不予登記。

8.已核可借用後,若因故不使用場地時,須於前一日寫信通知系辦取消;若無告知而未到(超過20分鐘),則7日內不得再借用。(取消7日內借用申請)

9.請詳閱本系專業教室借用管理辦法

※保母練習一桌可登記兩位同學一起練習。


(ex.9:00-10:00)
(借用異動通知用)
(課程使用請填寫課名)
(借用304練習保母請填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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